人类自有种植业生产以来,就开始直接干预土壤的发生、发展而成为一个重要的成土因素,并随着社会生产的发展而日益增大其影响的范围和强度。 (一)人为因素的特殊性 人为因素与自然成土因素有着本质上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定向干预 人为活动对土壤是有意识、有目的的定向干预。在逐渐认识土壤发生、演变客观规律的基础上,通过利用和改良培肥土壤,实现土壤自然肥力向经济肥力、潜在肥力向有效肥力的转变,以适应人类社会生产发展的需要。 2.干预强烈而快速 人为因素对土壤(特别是耕种土壤)的影响十分强烈而快速,往往是自然成土因素所不及的。人为活动既可直接地改变土壤的性状,也可通过部分地改变环境条件而促使土壤性状发生变化。在耕地土壤上,人们用栽培植被取代自然植被,通过耕作、施肥、堆垫、灌溉、灌淤等措施,改变土壤的物质和能量交换过程乃至土壤发育方向,有的土壤随之产生新的发生层次和土体构型,演变成为显著区别于原来土壤的“人为土”,如水稻土、灌漠土、灌淤土等。自然成土过程一般是渐进的,而人为活动可以迅速改变土壤长期历史积累形成的某些性状。如长期自然形成的酸性土、盐土、碱土和粘重土壤等,通过施用石灰,引水洗盐,施用石膏或客土掺沙等措施,可在短期内加以矫正改良。 3.人为活动对土壤的不同影响 人类活动是社会性的,在不同的社会制度和生产力水平下,人为活动对土壤的影响及其效果有很大的不同。人为干预措施得当,符合土壤肥力发展的客观规律,便产生有益的效果,否则产生有害的后果。例如在盐化土壤地区,采取引水洗盐与深沟排水相配合,降低地下水位,就能有效地改良盐土,消除盐害;反之,如灌溉不当,抬高了高矿化度地下水的水位。就会造成土壤次生盐渍化。我国50年代的引黄灌溉,就曾导致大面积土壤的次生盐渍化。当前世界人口迅速增长,人口与土地、环境的矛盾日益突出,要特别注意一些非理性的人为活动对土壤发生、发展造成的消极影响。例如陡坡垦殖加速水土流失,滥垦草地导致快速沙化,掠夺式生产经营造成土壤肥力衰退,大量使用农药和排放城市工矿废物、废气、污水造成土壤污染等等。因此,人为活动必须符合土壤发生、发展的客观规律,尽可能避开对土壤的不利影响,采取一切有效的措施,促进土壤向高肥力和高产出的方向持续发展。 (二)人为因素与自然成土因素的关系 耕种土壤是受人为因素影响最大、最深刻的土壤,是在人为活动强烈干预下土壤发生发展的新阶段即定向发育阶段,是人类劳动的产物。然而,几乎所有耕种土壤都是在自然土壤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它们不能摆脱自然成土因素的影响,特别是气候、地形、母质等的影响。虽然人们可在局部范围内部分地改变小气候、微地形,或限制某些自然因素的作用,但在整体上则不能改变自然成土因素,它们势必在耕种条件下继续发挥作用,并与人为活动一起综合影响土壤的发生发展。同时,在自然成土条件下形成的土壤特性,不会在耕种条件下完全消失,有些特性将顽强地保留下来,而赋予耕种土壤以不同的性质,造成多样化的耕种土壤类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