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江县事业单位2015招聘高素质人才
2015年下半年蒲江县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 高素质人才公告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和《蒲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试行办法》规定,以及我县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情况,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高素质人才28名。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和专业知识或技能。 (四)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资格和条件(详见附件)。 在编在岗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五)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6.现已由蒲江县财政供养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招聘单位、岗位和人数 详见《2015年下半年蒲江县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高素质人才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9日—10月30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投递简历报名。应聘人员填写《2015年下半年蒲江县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高素质人才报名表》,投递到电子邮箱(44694263@qq.com)进行报名。 3.报名要求: (1)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2)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年龄、工作经历等条件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考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资格初审 1、时间:2015年10月19日—10月30日 2、方式:网上审查。资格初审情况在应聘人员报名后一个工作日通过邮箱回复或电话方式通知到本人。 (三)资格复审 1.时间:11月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地点:蒲江县大北街45号县委组织部人才办(中共蒲江县委综合楼四楼)。 3.提交材料:应聘人员本人须携带以下材料参加资格复审:①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②《2015年下半年蒲江县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高素质人才报名表》一式三份。③报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执国外或港澳台文凭者,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④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彩色证件类照片2张。⑤现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服务基层大学生志愿者提供服务所在地县级项目管理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资格复审合格后现场领取《面试考核通知书》。面试考核不收费。资格复审情况,于2015年11月6日在蒲江公众信息网公布。 (四)招聘方式 采取面试考核方式进行。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3.面试分值:总成绩100分。 4.开考比例: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2方能开考;未达上述比例的岗位,取消或调减招聘岗位人数。确属特殊岗位或紧缺专业的,经县招聘高素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放宽开考比例。取消或调减情况与资格复审情况于2015年11月6日前通过蒲江县公众信息网公布。 5.成绩公布:面试结束一个工作日内通过蒲江公众信息网公布(http://www.pujiang.gov.cn)。 (五)体检及考察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成绩相同,以所有考官给出的面试总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成绩仍相同,则以面试考官给出的最高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成绩仍相同,须进行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结果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在县招聘主考机关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不收费。 2.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3.体检合格的,由县招聘高素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同用人单位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进入考察人员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应聘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蒲江公众信息网(http://www.pujiang.gov.cn)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违规违纪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放弃拟聘资格出现的岗位空额不再递补。 (七)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经县人才办、县人社局审核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 1、拟聘人员如系事业、企业单位的在职人员,应当提供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证明材料,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提供原单位书面同意其调动的证明材料。 2、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4、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符合《蒲江县引进和培育高层次高素质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相关激励政策条件的,享受相应待遇。 5、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从聘用之日起,应在蒲江县工作满5年及以上者,方可申请办理调动手续。 四、监督及咨询 为保证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 中共蒲江县纪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组:(028)88530166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蒲江县人才办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8)88524685。 附件:1、2015年下半年蒲江县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高素质人才岗位表 2、2015年下半年蒲江县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高素质人才报名表 3、蒲江县人才引进激励政策摘要 蒲江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0月10日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均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015年下半年蒲江县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高素质人才岗位表
| | | | | | | | | | | | | | | | |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新闻传播学类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980年10月1日及其以后出生,需能承担机房加班、值班工作。 | | | | | | | | |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分析化学、无机化学、有机化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 | | | | | | | | 食品科学与工程、分析化学、无机化学、有机化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 | | | | | | | | | | | | | | | | | 法学(法学学科门类下的一级学科)、兽医学类、农药学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中国当代文字学、新闻传播学 | | | | | | | | | | | | | | | | | | | | | |
蒲江县人才引进激励政策摘要 (具体政策由中共蒲江县委组织部人才办负责解释)
医疗卫生人才 | | | | | | | | | | | | 5年内给予1500元/月人才津贴,20万元安家补贴 | | | | | | | 非蒲江籍在蒲租房居住的,5年内发给300元/月的住房补贴 |
| 配偶符合条件的,可随调或向用人单位推荐;未成年子女入托、入学(义务教育阶段)由教育部门协调安排 |
| | | | | | | | | | | | | 5年内,给予1500元/月人才津贴,安家补贴10万元 | | | | | | | 5年内,享受县属副局级津补贴待遇,给予30万安家补贴 | | 非蒲江籍在蒲租房居住的,5年内发给300元/月的住房补贴 | 配偶符合条件的,可随调或向用人单位推荐;未成年子女入托、入学(义务教育阶段)由教育部门协调安排 |
2015年10月14日 2015年蒲江县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高素质人才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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