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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编制说明
1 项目背景
1.1 任务来源
为加强场地开发利用过程中的环境管理, 保护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 规范污染场地土壤 修复可行性研究的程序,内容和技术要求,2008 年原国家环保总局以《关于开展 2008 年度 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项目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08〕44 号)下达了制定《污染场地土 壤修复技术导则》的任务,项目统一编号为 364,项目承担单位为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和 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参加单位有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 轻工业环境保护 研究所,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
1.2 场地环境保护标准体系
本标准属于场地环境保护系列标准, 场地环境保护系列标准是土壤环境保护标准体系的 重要组成部分. 目前正在开展的场地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项目包括 《场地环境质量评价技术 规范》(已调整为《场地环境调查技术规范》), 《污染场地监测技术导则》(已调整为《场地 环境监测技术导则》), 《场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价技术导则》(已调整为《污染场地风险评估 技术导则》), 《受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已调整为《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 上述标准构成了场地环境保护标准体系的总体框架. 本标准依托 《场地环境调查技术规范》 , 《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和《污染场地风险评价技术导则》为污染场地修复可行性研究提 供技术指导.
1.3 工作过程
项目承担单位在接到标准制定任务后, 迅速成立了标准编制组. 编制组首先调研并系统 分析了美国,加拿大,英国,意大利,澳大利亚等国家相关标准,结合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 及多个实际场地修复案例,于 2008 年 3 月形成了《受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草案初 稿)及编制说明. 2008 年 5 月 26 日,在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课题组听取了来自全国各地土壤修复领 域专家对《受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草案)修改的建议,完善了《受污染场地土壤修 复技术导则》(草案). 2009 年,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多次组织召开国家土壤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会议, 这些会议反复研讨了本标准的定位,适用范围,主要内容,编制组按照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 了标准文本和编制说明. 3 月 26 日-27 日,在南京召开的土壤,沉积物,固体废物中有机污染物监测方法标准 体系研讨会上讨论了《受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草案初稿)等标准,会后编制组根据 与会专家意见对本标准进行修改,编写了《受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初 稿). 5 月 7 日-8 日,在南京举行的土壤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会议上梳理了土壤环境保 护标准体系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框架结构,初步确定了场地环境保护标准体系构成,会 后编制组根据会议意见完善了《受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初稿)及其编制 说明. 7 月 20 日,在北京召开的国家土壤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会议就土壤环境保护标准 体系和正在编制的标准展开了深入讨论,协调了标准之间的关系,并建议将《受污染场地土 壤修复技术导则》的名称调整为《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 ,明确界定了其适用范围和
1主要内容, 会后本标准编制组按照会议要求赴南京参加了场地环境保护系列标准集中编写工 作,在《受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初稿)的基础上修改形成了《污染场地 土壤修复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7 月 28 日,在南京召开的国家土壤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会议对《污染场地土壤修 复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等标准的技术要点进行了深入研讨,进一步明确了本标准与其他 相关标准的衔接关系.2006 年 8 月 26 日,编制组赴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土壤修复研究基地 汇报工作进展并听取研究基地首席专家的修改建议. 9 月 14 日—9 月 30 日,编制组在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和《污染场地风险评价技 术导则》编制组一起,协调沟通,修改完善了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 10 月 19 日,编制组在北京又一次深入梳理了本标准的适用范围,技术要求等,将标准 的主要适用对象框定在污染场地修复项目的可行性方面. 10 月 29 日,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召开《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开题论证 会,来自北京,重庆,浙江等地的土壤修复领域专家对标准文本和开题报告进行了充分的论 证,本标准编制原则,方法,技术路线可行,并建议进一步与制定中的污染场地管理规章, 场地相关标准等衔接,突出技术筛选,补充技术经济成本分析,增加安全防护措施,污染土 方量估算等相关内容. 开题论证会后, 标准编制组在北京集中精力根据各有关方面的意见进一步完善了本标准 的文本和编制说明,最终形成可以公开征求意见的《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征求意 见稿)及其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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