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里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 专业技术人员及专职辅导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凯里学院人才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以及《黔东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暂行)》(州人发〔2006〕10号)规定,经黔东南州人民政府批准,凯里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122名工作人员。为做好招考聘用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坚持德才兼备,择优聘用。 二、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招聘的范围和对象为: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学历及以上毕业生,大学本科毕业生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4年2月28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2月28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2月28日以后出生),具备招聘岗位及所需条件(详见附件)。博士研究生不受本次招聘职位职数和招聘条件限制,考核政审合格即可办理聘用手续。 三、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具备拟招聘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 4.身体条件符合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的体检合格标准。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②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③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④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报名时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⑤2009年1月1日以来已招考聘用到我州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工作人员; ⑥2007年1月1日以来招考到我州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⑦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凯里学院共同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凯里学院人事处负责。 1.报名时间:2012年 2 月28日至2012年3 月7日18:00截止。 2.报名地点:凯里学院人事处(贵州省凯里经济开发区开元大道3号;邮编:556011)。 联 系 人:周老师 许老师 雷老师 联系电话:0855-8509244 网上报名邮箱:rshch8509244@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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